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EMC)是上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節能新機制,它是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該模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所謂“零投入”;
二是EMC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能耗企業支付給EMC的款項全部來自能源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用戶“零風險”;
三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能耗企業。節能減排是當今全球性的共同課題,是我國經濟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的節能產業具有極大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潛力,可以說是“永遠的朝陽行業”。
LED照明是一種綠色、環保、高效節能的照明技術,雖然節能效率高但價格高居不下,在其替代傳統路燈的市政工程改造過程中,往往是初期投資大、成本回收時間長。因此,很多地方負責人不愿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內搞節能。這種節能改造中短期投入與長期收益的矛盾,為合同能源管理這種新型商業模式在LED路燈的推廣應用創造了廣闊的市場空間。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推行不久,在歐美則已盛行多年。它引入市場機制、改變了節能改造過分依賴政府資金的局面。接受節能改造的單位不用投入任何費用,雙方卻能按比例分享節能帶來的收益,合同到期后,節能燈和此后的節能收益都歸用戶。
當前,這種被稱作“不花錢的節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國“十城萬盞”與廣東的“千里十萬”LED路燈推廣計劃中,獲得普遍認可。